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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系统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财务人员

  职位详细
地区法院系统
序号20
单位名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
系统类别法院系统
部门层级区直
用人处室及职位名称综合办公室财务人员
招考计划1
职位简介负责财务管理工作
专业本科:会计学、财务管理、审计学;研究生:会计学、财务管理、审计学
学历本科及以上
学位学士学位及以上
政治面貌无限制
是否增加专业科目考试
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无限制
其他条件需取得以下证件中任意一个: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、注册会计师证
面试比例1:2
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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